联系电话:
0311-89285493PRODUCT LIST
一、民航局有关规定:
国家民航局对航空障碍灯的设置作了详细规定,现摘录重点如下:在高层建筑物(如高层楼房、电厂烟囱、通讯铁塔或其他类似建筑物)的顶部必须设一个或几个航空障碍灯,以助航安全。障碍灯必须安装建筑物顶端上1.2米~3米之间。建筑物高于周遍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中间层加设障碍灯,加设中间层障碍灯的位置要尽量作到每层灯器之间距离尽可能相等,采用低、中光强障碍灯之间距离必须不超过45米。(设置灯器层数N-物高米/45米)广大的建筑物,设置灯器应充分考虑建筑物每个角,要做到从每个角都能看出建筑物的轮廓,水平方向要参考每层≤45米的设计要求。高于150米的高建筑,再顶端必须设置高光强航空障碍灯,并且要于中光强障碍灯组合使用以显示其存在。
二、各种光强障碍灯的选用(H为建筑物高度)
45米≤H≤45米,采用低光强ZH-202DB型障碍灯
45米≤H≤105米,采用中光强ZH-202ZB型组合使用
105米≤H≤150米,采用高中光强ZH-202ZA型组合使用(高光强为单向发光)
H≥150米,采用中,高光强ZH-202GA型组合使用
三、障碍灯的有效光强分别为:
(1)低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50cd,红色闪光或常明。
(2中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600cd,一般为红色闪光。
(3)高光强有效光强2000-200000cd,一般为白色闪光(背景强度〈50cd)
四、防雷保护:
(1)顶端设置的障碍灯应安装避雷器,避雷器部分应于避雷带等设施紧密相连。
(2)―建筑物中间部位的灯器,需采用金属网罩加以保护,并与灯器的金属部分均作良好接地处理
本文源自http://www.hangkongzhangaideng.com/xwdt/1223.html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(责任编辑:航空障碍灯http://www.hangkongzhangaideng.com)